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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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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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05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770 |
国药准字H20066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