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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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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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14cm×10cm),含膏体13g;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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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770 |
H20181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 1.运动创伤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局部外用,每天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15岁以下儿童禁用。 2.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 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成分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本品为巴布膏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