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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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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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0.3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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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395 |
国药准字Z230202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暑开窍。用于伤暑引起的恶心胸闷,头昏,晕车晕船。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含化或用温开水送服,一次10-20粒。 |
口服,一次1袋(15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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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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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檀香、木香(煨)、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炙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炒)。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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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黄褐色;味甘,凉。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一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