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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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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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s*100袋 |
36g/瓶 |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61 |
国药准字Z200261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暑开窍。用于伤暑引起的恶心胸闷,头昏,晕车晕船。 |
舒肝和胃。用于胸胁胀满,嘈杂吐酸,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含化或用温开水送服,一次10-20粒。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陈皮,檀香,砂仁,豆蔻(去果皮),甘草,木香,广藿香叶,儿茶,肉桂,薄荷脑,冰片,朱砂。 |
半夏(姜制) 甘草 陈皮 白芍 乌药 郁金 青皮(醋炒) 厚朴(姜制) 草豆蔻 六神曲(麸炒) 枳壳(麸炒) 当归 槟榔 砂仁 柴胡 山楂(焦) 番泻叶。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黄褐色;味甘、凉。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一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气怒郁闷,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脾虚者慎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