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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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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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s*100袋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61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暑开窍。用于伤暑引起的恶心胸闷,头昏,晕车晕船。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含化或用温开水送服,一次10-20粒。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成分 |
陈皮,檀香,砂仁,豆蔻(去果皮),甘草,木香,广藿香叶,儿茶,肉桂,薄荷脑,冰片,朱砂。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黄褐色;味甘、凉。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一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