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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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仁丹

草豆蔻酊

规格

每10粒重0.3g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527

国药准字Z44022210
说明
适应症

清暑开窍。用于伤暑引起的恶心胸闷,头昏,晕车晕船。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用法用量

含化或用温开水送服,一次10-20粒。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草豆蔻。

性状

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黄褐色;味甘,凉。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一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