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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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伊曲康唑胶囊

硝酸舍他康唑乳膏

规格

0.1g

2%*10g
生产企业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329

H20150607
说明
适应症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表皮的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体癣.须癣,手癣和花斑癣。

用法用量

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详见下表(见纸质说明书)。

每天用药1-2次(最好是晚上或早晚用药),轻轻均匀涂于患处。感染痊愈的疗程,因人而异,应根据病因及局部感染的部位而定。一般建议用药四周,以确保临床和微生物学治愈,避免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临床和微生物学的痊愈出现的时间较早,多在治疗2-4周时出现。

副作用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毒性和光敏作用的报道。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偶见局部轻微且短暂的红斑反应,但一般不必停止用药。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当已知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一辅料过敏时,禁用本品。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舍他康唑。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丸状颗粒。

本品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本品禁用干眼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