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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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伊曲康唑胶囊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规格

0.1g

1%*10g
生产企业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329

H20170081
说明
适应症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详见下表(见纸质说明书)。

外用,每天1次,涂于洁净干燥的患处及其周围皮肤,并加以轻揉,疗程1~2周。

副作用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与所有药品相似,本品也可导致不良反应,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发生。多数人通过使用本品受益。

常见副反应(≥1/10):皮肤脱落、瘙痒。

不常见副反应(<1/10,≥1/1000):皮肤病损、结痂、皮肤不适、皮肤颜色变化、变红、灼热感、疼痛、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刺激。

罕见副反应(<1/100,≥1/1000):皮肤干燥、湿疹。

如意外接触到眼睛,可能会对眼睛产生刺激。

本品含有十六醇和硬脂醇,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可能提示过敏反应的症状,请停药并立即需求医疗帮助:

-呼吸或吞咽困难;

-面部、唇、舌或咽喉肿胀;

-皮肤严重瘙痒、并且伴有红色皮疹或隆起的结节性红斑。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氢氧化钠和水。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丸状颗粒。

本品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1.仅供外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进入眼睛,擦掉并用流水彻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适症状持续存在,请看医生。

3.孕妇慎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使用本品时,不得在治疗区域使用其他药品。

13.16岁以下儿童,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不得让婴儿接触到他人治疗中的皮肤、包括乳房。

15.如果用药2周后,症状没有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接触患处后要洗手,不与他人合用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7.保持患处清洁并避免摩擦,经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8.避免搔抓患处,因为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损伤,使愈合延缓或感染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