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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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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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按头孢噻利计算) |
50mg*7粒 |
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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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066 |
H201711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由葡萄糖球菌属、链球菌、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属、大肠菌、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菌属、普罗威登斯菌属、假单胞菌属、流感菌、类杆菌属等对头孢噻利敏感菌引起的中度以上症状的下列感染症:1.败血症2.丹毒、蜂巢炎、淋巴管(节)炎3.肛门周围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等外在性二次感染4.骨髓炎、关节炎5.扁桃腺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器疾病的二次感染、肺炎、肺化脓症6.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7.胆囊炎、胆管炎8.腹膜炎9.骨盆腹膜炎10.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旁结合织炎、前庭大腺炎11.角膜溃疡12.中耳炎、副鼻腔炎13.鄂炎、鄂骨周围的蜂巢炎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用量为硫酸头孢噻利每天1~2g,分两次使用,30分钟~1小时内静脉注射。根据年龄、症状适量增减,对重症、难治愈的感染可增量至1日4g。1小时以上静脉注射。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副作用 |
1.休克:因曾发现休克现象(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不快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末梢发冷、寻麻疹、血压降低等现象应终止用药。发生休克时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维持血压,必要时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适的措施。2.过敏性症状:因曾发现过敏性症状(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荨麻疹等(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异常时应终止用药。当发现有过敏性症状时,如有必要,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肾上腺、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禁忌 |
1 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应禁止使用。3 对高龄患者,因随年龄的增加,易发生肾功能降低和体重减轻,且造成持续高血药浓度,导致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所以原则上禁止使用。4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噻利。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5-氨基-1-(2-羟乙基)-1-吡唑鎓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基单硫酸盐。 |
氟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第一相试验中,急速注射时(0.5./5分钟),发生过有过敏样休克的例子,推测可能是由于静注速度过快导致,应避免急速静注或短时间的点滴静注,1次0.5g~1g应在30分钟~1小时,1次2g时应在1小时以上点滴静注。2.对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易产生持续高血药浓度,从而导致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症状,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程度减小剂量,加大给药间隔时间。(参照[药物动力学]的事项)。3.用本制剂时,为防止产生耐药性,原则在确定敏感性后,在疾病治疗上必须的最小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