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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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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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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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7 |
国药准字H32025647 |
说明 | ||
适应症 |
1. 适用于敏感菌属引起的侵及皮肤、毛发、甲板和粘膜的真菌感染,例如包括:皮肤真 菌病(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糠疹、马拉色菌毛囊炎)、甲真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真 菌病角膜炎。 2. 适用于敏感菌属引起的侵及皮肤及皮下组织的真菌感染,包括孢子丝菌病、着色芽生 菌病、曲霉菌病。 3. 适用于治疗系统性真菌病,包括系统性曲霉菌病、念珠菌病、双相型真菌病(芽生菌 病、组织胞浆菌病、副球孢子菌病)和其他各种少见的系统性真菌病。 特别强调,伊曲康唑胶囊和伊曲康唑口服液不应互换使用。因为给予相同剂量药物时, 口服液比胶囊的药物暴露更大。此外,两种制剂之间的粘膜暴露的局部影响可能不同。只证 实口服液对于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有效。 |
本品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不推荐常规使用,建议若其他抗感染药无效或不能耐受时选用。 |
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
大蒜素胶囊: 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0mg,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60-120mg,儿童酌减。用500-1000ml的5%-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
副作用 |
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较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氨基转移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型红斑)。 已有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长疗程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但是否与服用伊曲康唑有关还不能肯定。 |
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有刺痛感觉,在使用数次后或增加稀释倍数即可消失。如出现全身灼热感、出汗等现象,可减慢滴注速度。使用本品后有蒜臭味。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活性成分:伊曲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大蒜素。 |
性状 |
本品为粉,蓝色胶囊,内容物为蓝白色小丸。 |
(1)大蒜素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2)大蒜素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具有蒜臭。(3)大蒜素肠溶胶囊: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有刺激性气味。(4)大蒜素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具蒜臭。 |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不宜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