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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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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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7片 |
2.5%*150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85 |
国药准字H1080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伊曲康唑分散片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f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可加水分散均匀后口服,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 (2)取5~10毫升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2.治疗花斑癣。 (1)洗净患处。 (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毫升)。 (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冼净。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副作用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 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综合症,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分散片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症症状。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 分子式:C35H38Cl2N8O4 分子量:705.64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十二烷基醚硫酸钠、烷醇酰胺、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柠檬酸、单硬脂酸甘油脂、硫酸二氢钠、皂土、羊毛脂、甘油、香精、纯化水适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橙黄色粘稠性混悬液;具有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分散片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 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 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 6.用后应塞紧瓶盖。 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 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