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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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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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10mg |
150毫克*24袋 |
生产企业 |
江苏朗欧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74 |
国药准字H5102351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利巴韦林。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