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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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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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1ml:50mg |
生产企业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839 |
国药准字H50022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连用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副作用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味甜。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有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