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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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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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mg*10粒 |
40mg*6片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78 |
国药准字H200611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改善糖尿病饭后高血糖(本品只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脸。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1.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曰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通常在开始治疗后四至八周才能发挥最大降压疗效,因此若考虑堆加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降低心血管风脸:推荐剂量为每曰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当开始 |
副作用 |
有时出现低血糖。腹部胀满、排气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偶见伴有黄疸、GOT、GPT升高的严重肝功能障碍,腹泻、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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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酮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严重感染、手术前后、严重创伤的患者。 |
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1.中晚期妊娠第2个及第3个三月期间及哺乳期妇女;2.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3.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成份】化学名: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1’-基)甲基]-[1,1’-二联苯基]-2-羧酸分子式:C33H30N4O2分子量:514.63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一.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 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现高血氨症恶化同时伴随意识障碍)。 6.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 二.重要注意事项1.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异常和尿糖阳性等也会出现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谢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2.对只进行糖尿病基本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 3.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为空腹时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 4.服用本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值并注意观察,充分注意持续用药的必要性。假如用药2~3个月后,控制餐后血糖的效果不满意[餐后2小时静脉血浆的血糖值不能控制在200mg/dl(11.1mmol/L)以下],必须考虑换用其他更合适的治疗方法。另外,餐后血糖得到充分控制(静脉血浆中餐后2小时血糖值降到160mg/dl(8.9mmol/L)以下)、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就能够充分控制血糖时,应停止服用本品并注意观察。 5.在使用本品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其处理方法。 6.药物交付时:铝塑泡罩包装的药物应从铝塑罩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铝塑泡罩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併发纵隔炎等严重的併发症)。 |
1.胎儿或新生儿的患病率和病死率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应用于妊娠妇女时可以导致胚胎或新生儿患病和死亡。全球范围内关于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的文献中已经报道了多项这类的案例。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片剂。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末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导致胚胎和新生儿损伤.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良、无尿.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肾衰竭以及死亡。还有关于羊水过少的报道.可能是由于胚胎肾脏功能降低所致。在这种情况下羊水过少会导致胚胎肢体挛缩、颅脑面部畸形和肺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