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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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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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x30粒/瓶 |
0.2g |
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538 |
国药准字H32022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返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咽喉痛热; 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色素靛蓝。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