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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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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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x30粒/瓶 |
0.5g |
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538 |
国药准字H500218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1.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产生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骨折患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海螵蛸(去壳)0.294克,延胡索(醋制)0.561克,氢氧化铝0.149克,甘草浸膏(相当于原生药0.748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阑尾炎或类似症状患者不宜使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患者服用本品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5.长期便秘者慎用。6.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