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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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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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x30粒/瓶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538 |
国药准字H44021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8~12岁儿童一次1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粘合剂(淀粉浆或乙醇)、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