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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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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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5gx12袋/盒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602 |
国药准字Z200552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雷尼替丁 |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黄棕色混悬型颗粒;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