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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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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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l:6.0g |
250ml:3.0g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16 |
国药准字H200004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免疫缺陷者(如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也可用于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免疫缺陷者(如HIV感染患者)的皮肤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主要用于免疫缺陷者(如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也可用于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免疫缺陷者(如HIV感染患者)的皮肤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如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9660543590574832845342287849362572463021664224186039 (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 |
静脉滴注。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如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9660543590574832845342287849362572463021664224186039 (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可耐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可耐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可耐不能采用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可耐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可耐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可耐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
1.可耐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可耐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可耐不能采用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可耐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可耐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可耐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