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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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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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l |
每袋装7.5g |
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72 |
国药准字Z200636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口腔炎、咽炎等的口腔消毒防腐。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含漱。一次取少量(约10毫升)加5倍量的温开水稀释后含漱,一次含漱5分钟后吐出,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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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毫升含硼砂、碳酸氢钠各1.5克,液化酚和甘油各0.3毫升。辅料为: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带有酚臭的澄明物体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含漱后应吐出,不可咽下。2.小儿、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本品误服后可引起局部组织腐蚀,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早期症状为呕吐、腹泻、皮疹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等症状。一旦发生应立即就医。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