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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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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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84 |
国药准字H42022760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毒、杀虫、疗疮、止痒的作用。主用于疥癣、湿疹等皮肤病及脂溢性皮炎 。 |
用于足癣及真菌引起的其他癣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适量,加热水溶化后,洗涤患处。洗澡时,可将本品直接搓于患处,数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即可。本品亦可用于洗澡、洗头。洗头时,可取本品7~10克,加适量热水溶化后淋于发上,揉搓数分钟后,用水洗净,但不应直接搓于发上,以免药物不能充分作用头皮而降低疗效。 |
外用。一日2-3次;对角化型足癣,宜在40-45℃温水中浸泡15-20分钟后,再用药涂搽。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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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磺、硼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30毫克,苯甲酸6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的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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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腋下、腹股沟、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6.使用本品后应立即洗手。7.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