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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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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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mg*7片/盒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51 |
国药准字H200612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具有调节胃酸过多、收敛及保护溃疡面的作用。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酸过多及神经性消化不良等症。临床观察证明,服用本品后症状改善较快,但如疗程过短则往往容易复发等。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4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用,或溶于少量温开水中送下。长期服用,待症状改善后可酌情减量。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0mg(1粒),一日1次,晨服。 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痊愈。 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一次10mg(1粒),一日1次的治疗量即有反应。 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痊愈。 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ERD)患者:一次20mg(2粒),一日1次, 疗程为4-8周。 C、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E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一次10mg(1粒)或20mg(2粒),一日1次。一些患者对一日10mg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 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哩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 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 ALT、AST、ALP、γ-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下腹痛、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眩晕、失眼、困倦、倦怠感、握力低下、四肢乏力、感觉迟钝、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此外国外1例有肝性脑症既往史的肝硬儿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
禁忌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雷贝拉唑钠、苯丙咪唑代谢产物或辅料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碱式硝酸铋、重质碳酸镁、碳酸氢钠、大黄粉、石菖蒲根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粉棕色片。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注意调节饮食,避免进食有刺激性,煎,炸,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大便呈暗色属正常现象。 3.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钙浓度超过0.1(g/ml时,有可能导致钙性脑疝,尤其是肾功能减退者。 4.急性胃黏膜病变时最好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