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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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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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0.6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北京东升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070 |
国药准字Z2008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疗程7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发生上腹部不适;临床试验期间个别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白芍、地黄、木香。 |
当归、土鳖虫、三七、乳香(制)、冰片、自然铜(煅)。辅料为微粉硅胶 |
性状 |
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 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气香,味辛,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服。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