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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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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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500ml/瓶 |
生产企业 |
山东颐和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34 |
国药准字Z3702096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补肾精,生气血。用于畏寒肢冷,腰痛耳鸣,四肢酸软,精神疲乏,失眠多梦,心悸怔忡,纳呆食少,肢体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红参、麦冬、五味子 |
人参、鹿茸、当归(炒)、熟地黄、枸杞子、白芍、小茴香(炒)、鹿鞭、白术、黄芪、牛膝、桂皮、巴戟天、菟丝子(蒸)、山药、茯苓、肉苁蓉、广狗鞭、陈皮。辅料为白酒、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