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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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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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3g*10粒*6板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02 |
国药准字Z220234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痠腿软、阳痿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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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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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参、麦冬、五味子 |
人参、鹿茸、当归、山药、醋龟甲、砂仁(炒)、山茶萸、灵芝、熟地黄、丹参、五味子、苑丝子(炒)、肉苁葬、何首岛、菊花、牡丹皮、赤芍、杜仲、凌冬、泽泻、玄参。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弱,味微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