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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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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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68 |
国药准字B200204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滋阴清热,宁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证之心烦不寐或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口干咽燥,五心烦热,心悸健忘;亦可作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不当或者过量使用,出现上火的表现,如咽痛,口舌生疮等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人参、麦冬、五味子、明胶。 |
南五味子、酸枣仁、钩藤、珍珠母、甘草,地黄、枸杞子、女贞子、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甜蜜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