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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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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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0.6g |
0.5gx100片/盒 |
生产企业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493 |
国药准字H3702262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退热,镇静、定惊。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神态不安,咳嗽有痰,对风热感冒,乳蛾(扁桃体炎)、风痧、水痘、痄腮等病毒性感染疗程更佳。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以温开水调服,一岁以内,每次1/2支;一至三岁,每次1/2~1支;三岁以上,每次1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禁忌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羚羊角粉、珍珠粉、牛黄、胆南星、僵蚕、琥珀、朱砂、冰片、石菖蒲油。 |
本品每片含贝诺酯0.5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性状 |
本品为橘红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辛、凉苦、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非实证热证禁服。本品不可久服,中病即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