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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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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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0.6g |
0.1g*100片糖衣 |
生产企业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493 |
国药准字H1402198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退热,镇静、定惊。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神态不安,咳嗽有痰,对风热感冒,乳蛾(扁桃体炎)、风痧、水痘、痄腮等病毒性感染疗程更佳。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以温开水调服,一岁以内,每次1/2支;一至三岁,每次1/2~1支;三岁以上,每次1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羚羊角粉、珍珠粉、牛黄、胆南星、僵蚕、琥珀、朱砂、冰片、石菖蒲油。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橘红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辛、凉苦、苦。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非实证热证禁服。本品不可久服,中病即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