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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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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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
每袋相当于饮片20克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国药准字Z19990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行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慢性胃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
荜澄茄、川棟子、醋延胡索、酒大黄、黄连、吴茱萸、酷香附、香橼、佛手、海螵蛸、煅瓦楞子。辅料为糊精、三氯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