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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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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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生总药材0.9克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14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热镇痛,消炎。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咽部痒痛,咳嗽头痛,周身酸痛,发热,及由感冒引起的扁桃体炎。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牛黄、板蓝根、北豆根提取物、小檗根提取物、菊花、对乙酰氨基酚。 |
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黄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