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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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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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薄膜衣片重0.3g |
3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42 |
国药准字Z20174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湿热,止带下。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白带量多。 |
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副作用 |
口服偶有头昏、头晕、恶心,停药后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广东紫珠、益母草、乌药。 |
苦参、蛇床子、百部、地肤子、威灵仙、当归、冰片,辅料为:甘油、丙二醇、氮酮、香精、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涩、微苦。 |
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4.脾胃虚弱,尤其是脾胃虚寒者慎用;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5.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后偶见头晕,多可自行消失,不必停药。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若不慎接触到以上部位,用大量冷水冲洗。皮肤破溃、有渗出、糜烂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及肿瘤所诱发的皮肤瘙痒。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