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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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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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薄膜衣片重0.3g |
10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42 |
国药准字Z44021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湿热,止带下。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白带量多。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口服偶有头昏、头晕、恶心,停药后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广东紫珠、益母草、乌药。 |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涩、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4.脾胃虚弱,尤其是脾胃虚寒者慎用;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5.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后偶见头晕,多可自行消失,不必停药。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