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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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托吡卡胺滴眼液

近视乐眼药水

规格

6ml:30mg

每瓶装8ml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0397

国药准字Z2005311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用法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副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禁忌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成分

本品化学名称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为C17H20N2O2,分子量为284.36。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注意事项

1.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