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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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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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ml:15m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Z200032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托吡卡胺。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 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