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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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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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ml:15mg |
0.01%(0.4ml:0.04mg)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H202433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本品用于延缓球镜度数为-1.00D至-4.00D (散光≤1.50D、 屈光参差≤1.50D) 的6至12岁儿童的近视进展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一次 1 滴,一日 1 次,睡前滴入结膜囊内。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点眼后应立即压迫内眦泪囊部 2~3 分钟,以减少药物的全身吸收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本 品 国 内 Ⅲ 期 临 床 试 验 本品在 中 国 开 展 的 一 项 连 续 用 药 4 8 周 和 停 药 2 4 周 的 多 中 心 、 随 机 、 双 盲 、 安 慰 剂 平 行 对 照 临 床 试 脸 中 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最 常 见 的 不 良 反 应 是 眼 痛 ( 9 . 6 % ) 和 畏 光 ( 5 .6 % ) , 通 常 都 是 一 过 性 的。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的患者禁用。对莨菪类生物碱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托吡卡胺。 |
硫酸阿托品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用药途径:本品仅限于滴眼使用。 2. 本品为不含防腐剂抛弃式单剂量滴眼液,限单次使用。 3. 点眼后应立即压迫内眦泪囊部 2~3 分钟,以减少药物的全身吸收。 4. 如果使用一种以上的局部眼用制剂,给药间隔应至少 15 分钟。 5. 如果使用角膜接触镜,建议滴入本品 15 分钟后再配戴镜片。 6. 如果因使用本品出现畏光现象,可佩戴多色眼镜或佩戴太阳镜,以缓解畏光症状。 7. 长期使用本品时,请遵医嘱定期到医院进行眼健康检查。包括监测眼前节发育、眼压、视网膜健康和近视进展。 8. 阿托品滴眼液停药有可能导致近视反弹,请遵医嘱用药。 9. 儿童脑外伤者慎用。 10. 阿托品可能会导致瞳孔散大固定,圆锥角膜患者慎用。 11. 阿托品可能增加虹膜附着于晶状体的风险,虹膜黏连患者慎用。 12. 过量使用可能产生全身中毒症状,应停止使用并以适当药物治疗,参照【药物过量】项下内容。 13. 既往对阿托品有严重全身反应的儿童不应使用本品。据报道,患有唐氏综合症、痉挛性麻痹或脑损伤的儿童对阿托品的 易感性增加,应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