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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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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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ml:15mg |
5ml:12.5g |
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411 |
国药准字H320257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为C17H20N2O2,分子量为284.36。 |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略带有芳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使用后密闭存放于阴凉处(不超过20°C)。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