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0.5g |
生产企业 |
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154 |
国药准字H201431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癫癎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50mg开始,睡前服用,3日后改为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每日3次,第10日开始改为250mg,每日3次,总量不超过每日1.5g;维持量一般为250mg,每日3次小儿常用量:8岁以下,每日睡前服50mg;3日后增加为每次50mg,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100mg,每日2次;10日后根据情况可以增加至125mg~250mg,每日3次;或每日按体重10~25mg/kg分次服用;8岁以上同成人 |
1.给药途径 :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2.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 老年人 (≥65岁) 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 (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 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 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 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起始剂量10 mg/kg,每日2次,最大剂量30 mg/kg,每日2次。 体重15 kg:起始剂量每次15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450 mg,每日2次。 体重20 kg:起始剂量每次20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600 mg,每日2次。 体重25 kg:起始剂量每次25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750 mg,每日2次。 体重50 kg或以上:起始剂量每次50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1500 mg,每日2次。 20 kg 以下的儿童,为精确调整剂量,起始治疗应使用口服溶液。 婴儿和小于4岁的儿童患者:目前尚无相关的充足的资料。 肾功能受损的病人 :成人肾功能受损病人,根据肾功能状况,按表中不同肌酐清除率(CLcr) mL/min(测出血清肌酐值按下述计算方法)调整日剂量。 CLcr=140-年龄(岁) x 体重(kg)/72 x 血清肌酐值(mg/dl) 女性病人:上述计算值 x 0.85 肾功能受损病人的剂量: 正常病人(肌酐清除率80 mL/min) :每次500-1500 mg,每日2次。 轻度异常(肌酐清除率50-79 mL/min) :每次500-1000 mg,每日2次。 中度异常(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 :每次250-750 mg,每日2次。 严重异常(肌酐清除率<30 mL/min) :每次250-500 mg,每日2次。 正在进行透析晚期肾病病人 :500-1000 mg ,每日1次。服用第1天推荐负荷剂量为左乙拉西坦750 mg。透析后,推荐给予250-500 mg附加剂量。 儿童肾功能损害病人应根据肾功能状态调整剂量,因为左乙拉西坦的清除与肾功能有关。 肝病患者 : 对于轻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损的病人,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严重肝损的病人,根据肌酐清除率可能低估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因此,如果病人的肌酐清除率小于70 mL/min,日剂量应减半。 |
副作用 |
1.患者不能耐受或服用过量可产生视力改变,复视,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认识迟钝,情感障碍,精神错乱,呼吸短促或障碍;2.少见的有儿童和老人者为异常的兴奋或不安等反常反应;3.偶见有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眼睑肿胀,喘鸣或胸部紧迫感),粒细胞减少,再障、红细胞发育不良,巨细胞性贫血;4.发生手脚不灵活或引起行走不稳、关节孪缩,眩晕、嗜睡少数患者出现性功能减退、头痛、食欲不振,疲劳感,恶心或呕吐,但继续服用往往会减轻或消失可出现中毒性表皮坏死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下列情况慎用:1.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2.有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3.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4.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 |
对左乙拉西坦过敏或者对吡咯烷酮衍生物或者其他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扑米酮片,其化学名称为:5-乙基-5-苯基-二氢-4,6(1H,5H)嘧啶二酮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S)-α-乙基-2-氧代-1-吡咯烷乙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片芯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2)有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3)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4)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2.对巴比妥类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血清胆红素可能降低,酚妥拉明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如需作此试验需停药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4.个体间血药浓度差异很大,用药需个体化5.停药时用量应递减,防止重新发作6.治疗期间需按时服药,发现漏服应尽快补服,但距下次给药前1小时内则不必补服,勿一次服 |
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如需停止服用本品, 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成人每隔2到4周,每次减少500mg, 每日2次; 儿童应每隔两周,每次减少10mg/kg,每日2次)。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对加用左乙拉西坦治疗有效应, 可以停止原合并应用的抗癫痫药物(研究中共有69位患者其中的36位成人患者)。临床研究中报告有14%服用左乙拉西坦的成人及儿童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25%以上,但在服用安慰剂的成人及儿童患者中,也各有26%及21%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对于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参照[用法与用量]。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应先行检查肾功能,然后进行调整。对驾驶和应用机器影响;目前没有研究关于服药后对机器驾驭能力和驾驶车辆能力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差异,在治疗初始阶段或者剂量增加后,会产生嗜睡或者其他中枢神经症状。因而,对于这些需要服用药物的病人,不推荐操作需要技巧的机器,如驾驶汽车或者操纵机械。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没有孕妇服用本品的资料,动物试验证明该药有一定的生殖毒性。对于人类潜在的危险目前尚不明确。如非必要,孕妇请勿应用左乙拉 西坦。 突然中断抗癫痫治疗, 可能使病情恶化, 对母亲和胎儿同样有害。动物试验表明左乙拉西坦可以从乳汁中排出,所以,不建议病人在服药同时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