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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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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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每10粒重1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9 |
国药准字Z410212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斜,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扶助元气,活血祛瘀。主治肝阳上亢,瘀血阻络,痰浊上扰所致(多因于真元不足,瘀血阻络,并有内风)的中风病人,神志不清,语言蹇涩,口角流涎,半身不遂,或手足拘挛,筋骨疼痛,舌苔薄白,脉弦无力。主要用于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溢血后遗症、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脑动脉硬化等。1.脑血栓形成及脑溢血后遗症,表现为突然昏倒,不省人事,苏醒后语言蹇涩,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口角流涎者,可用本方治疗;2.脑供血不足,口服本方,有一定的疗效;3.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表现为肢体疼痛,遇冷加剧,局部患处皮肤不温,甚则手足拘挛,难以伸展,腰酸,可用本方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粒,一日1次,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人工麝香、珊瑚(制)、珍珠(制)、丁香、肉豆蔻、沉香、禹粮土、磁石(煅)、甘草。 |
石菖、胆南星、僵蚕(炒)冰片、石决明、珍珠(豆腐制)、地龙、天麻、猪牙皂、细辛、红参、黄芪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灰褐色至黑褐色;气香,味苦、辛、微涩。 |
本品黑棕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