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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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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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5丸重6g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3 |
国药准字Z440206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补益肝肾,强壮筋骨。用于肝肾不足,头昏目花,耳鸣重听,四肢酸麻,腰酸无力,夜尿频数,须发早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约半盖),一日2次;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忌辛辣食物。 |
成分 |
制何首乌、当归、补骨脂(盐水炙)、枸杞子、菟丝子、茯苓、牛膝。 |
何首乌,莶草, 菟丝子,杜仲,女贞子, 桑叶,忍冬藤,桑椹,黑芝麻 , 地黄 ,金樱子,墨旱莲,黑豆,牛膝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味微甘、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