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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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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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6g,27g,6.5g |
8克*9袋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4 |
国药准字H51023766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4~6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明油状液体,具特殊香气。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禁止内服。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