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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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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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袋装10ml(2)每瓶装100ml(3)每瓶装150ml(4)每瓶装70ml |
每瓶装100ml,180ml,200ml |
生产企业 |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31 |
国药准字Z20026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毒祛湿,杀虫止痒。用于湿毒下注之阴痒、带下:霉菌性阴道炎和非特异性阴道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外阴瘙痒、外阴湿疹,及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致阴痒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药前,用水清洗阴部后擦干,取10ml药液于稀释瓶中,加温开水至100ml,摇匀,用稀释后的药液冲洗外阴和阴道,一日2次,连用七天。 |
外用,外阴瘙痒、外阴湿疹:一次2瓶盖(10ml),一日2次,涂于阴部患处,15分钟后冲净,或加10倍量温开水洗浴阴部;阴道炎:一次2瓶盖(10ml),加10倍温开水稀释后,用阴道冲洗器冲洗阴道,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粘膜刺激性反应。 |
禁忌 |
孕妇慎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山楂核干馏液。 |
苦参、黄连、蛇床子、黄柏、花椒、黄芪、何首乌、地肤子、大青叶、赤芍、当归。辅料为月桂醇硫酸钠、苯钾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具烟熏味。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气香,久置有少量沉淀。 |
注意事项 |
注意保持冲洗器的清洁。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摇匀。 5.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