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美髯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七宝美髯颗粒

首乌丸

规格

每袋装8g

6g*12袋
生产企业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628

国药准字Z62020206
说明
适应症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不足,须发早白,遗精早泄,头眩耳鸣,腰痠背痛。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禁忌

忌不易消化食物。

忌不易消化食物。

成分

制何首乌、当归、补骨脂(黑芝麻炒)、枸杞子(酒蒸)、菟丝子(炒)、茯苓、牛膝(酒蒸)。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