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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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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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克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00 |
国药准字Z210214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祛瘀生新。用于跌打损伤,筋骨肿痛,亦可用于血瘀络阻的风湿麻木。 |
补脾温肾,渗湿活血。用于脾肾阳虚、血瘀湿阻所致的乏力、腰膝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儿童减半。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部分患者有口干现象,停药后即消失。(2)偶见一过性心律失常,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停药后恢复正常。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三七、川芎、白芷、当归、土鳖虫、红花。辅料为:淀粉。 |
黄芪、淡附片、益母草、锁阳、丹参、茯苓、泽泻、山药。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甜、微辛、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咨询医师后服用。 3. 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宜低蛋白饮食,避免剧烈运动。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