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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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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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g |
100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68 |
国药准字Z45021681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活血。用于肝气不舒所致的胸胁胀 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或伴见颜面黄褐斑。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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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红花、皂角剌、竹叶柴胡、薄荷、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 燥,舌无津液者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