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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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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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粒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200502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清热除湿,化瘀散结。用于慢性盆腔炎中医辨证属湿瘀内结者,症见下腹坠胀疼痛,腰骶酸痛(常在劳累、性交后及月经前后加重),带下量多、黄稠有臭味,肛门坠胀,低热起伏,身重肢倦,大便秘结或不爽,尿频急数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土茯苓、蒲公英、丹参、车前子、夏枯草、粉萆解、三七、杜仲、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