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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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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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粒 |
0.33g*12片*3板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200639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益肾活血,清热解毒。用于肾虚血瘀、湿热蕴结所致的淋证,症见尿频、尿急、小腹胀满;慢性前列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白花蛇舌草、赤芍、熟地黄、肉苁蓉、草(蜜炙)、公英、败酱草、柏花、鱼腥草、淫羊藿、覆盆子、白术、黄芪、菟丝子、紫花地丁、野菊花、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褐色;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苦寒类药物较多,脾胃虚寒者、年老体弱者慎用。 2.肝郁气滞、膀胱气化不行之淋证者不宜。 3.服药期间禁食辛辣、生冷食物及饮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