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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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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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粒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360216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温补肾阳。用于腰膝酸软,肢冷尿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肉桂、附子(制)。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和外感药同时服用。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3.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不适用于具有口干舌燥,烦燥气急,便干尿黄症状的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6.服药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食欲不振,头痛,胃脘不适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