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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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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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粒 |
0.3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海默尼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20153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清热利湿解毒,化瘀通淋止痛。用于湿热下注、毒淤互阻所致尿频、尿急、尿痛、尿血,腰疼乏力等症;尿路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非淋菌性尿道炎见上述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诃子、菥蓂子、人工牛黄、蒲公英、三七、鸡内金、肉桂、菟丝子、莲子、琥珀、阿胶、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