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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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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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6g |
每粒装0.35克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5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4~6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 |
禁忌 |
孕妇忌用。 |
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
成分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着色剂。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辛辣。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15.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