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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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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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每瓶装0.75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9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沙眼、结膜炎、眼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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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5毫克,辅料为赋形剂液体石蜡、凡士林。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